关于组织评选第十五届“熊智明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30 浏览次数: 557

关于组织评选第十五届“熊智明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近接我校“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第十五届“熊智明奖学金”评选工作将定于109——1020进行,现就本科生有关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成绩优良的在籍本科学生(曾获熊智明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获奖条件

(一)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团结互助、积极上进。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良,2010-2011学年获专业奖学金或三好学生。

(三)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四)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一)由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查资格后再提交“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审委员会奖学金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的确定均须提交“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审委员会核定,交熊智明先生批准。

(请需申报同学务必于10月13日17点前将完备的申报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101510点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交学生处管理科汪峰老师处。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在籍本科生1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各学院推荐名额

每学院最多推荐1

四、有关说明

(一)各学院务必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否则,愈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上报材料应包括:候选人事迹简表,个人事迹单行材料,获奖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上学年成绩表,体育达标证明。

(三)《候选人事迹简表》附后(可复印,也可下载),被推荐人应认真填写表格有关内容,统一用A4纸打印上交。

 

附件:

1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条例.doc

2熊智明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事迹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