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是江西省最早进行艺术类研究生教育的高校,是省内硕士学位教育门类最齐全的艺术学科。学院从1998年开始招收学科教学论方向研究生,2000年获“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11年 “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获批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同年,“文化艺术与传播”获二级博士点。
学院现有教授19人、硕导47人,在读硕士生近300人,共涵盖4个专业24个研究方向,分别为: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学科2006年、2011年连续被评为江西省 “十一五”“十二五”规划艺术类重点学科(全省唯一)。培养具备音乐学与舞蹈学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舞蹈专业工作、艺术实践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的高层次音乐和舞蹈专门人才。
学制三年,学分需修满37分,现涵盖:作曲技术理论研究与合唱指挥(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合唱艺术与指挥)、音乐学(传统音乐与区域音乐研究、音乐美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外音乐比较研究)、音乐表演与理论研究(声乐演唱与理论研究、键盘演奏与理论研究、中国乐器演奏与理论研究、西洋乐器演奏与理论研究)、舞蹈表演与理论研究等12个方向。开设有:西方传统音乐创作技法与风格研究、音乐研究方法论、音乐学基础与前沿专题研究、西方现代音乐分析、中国音乐分析导论、音乐主科专业研究等专业课程。
戏剧与影视学(130300)
培养了解戏剧与影视学的理论框架、研究方法、前沿动态,掌握该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媒介实务运作部门从事策划、编剧、导演、表演、主持等创作实践工作,能在媒介研究机构、媒介管理机构、高等院校相关院系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从事媒介批评、媒介管理、教学研究、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的人才。
学制三年,学分需修满37分,现有广播电视与新媒体艺术,影视创作与理论,影视文学理论与影视文化批评,戏剧、戏曲创作与理论等4个方向。开设有:戏剧与影视艺术导论、戏剧与影视学研究方法、广播电视与新媒体艺术研究、电影艺术研究、戏剧戏曲艺术研究、戏剧与影视艺术专题研究等专业课程。
音乐<专业学位>(MFA)(135101、135106)
培养音乐领域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制三年,学分需修满50分,含:作曲、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音乐教育、钢琴艺术指导、舞蹈等8个方向。开设有:艺术原理、室内乐(重唱、重奏)、高级视唱练耳、音乐名作分析与研究、音乐创作技法与风格研究、音乐教育哲学导论、音乐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音乐课程与教材分析、舞蹈创作法、舞蹈形态分析导论、舞蹈艺术经典作品分析与审美、专业主科研究等专业课程。
学科教学(045111)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知识结构,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能不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与理论,并具有较强的组织与实践能力;能结合时代特征和区域文化特色创造性地运用现代教学理念与方法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门性人才。
学制三年,学分需修满36分,现开设了:教育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研究方法、心理发展与教育、音乐课程与教材研究、音乐教学设计与实施、音乐课程教学评价与反思、现代教育技术在音乐中的应用、音乐专业主课等专业课程。
“文化艺术与传播”博士点(050106)
学院博士点“文化艺术与传播”是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拟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包括:地域文化与艺术、艺术与审美文化、文化传播三个方向。学科以文艺理论和交往理论为指导,研究内涵旨在探寻“文学-文艺-文化”三个核心要素及其内在关联。
学分需修满18分,开设有:文化艺术与传播前沿、地域文化与艺术专题研究(地域文化与艺术方向)、艺术与审美文化专题研究(艺术与审美文化方向)、文化传播专题研究(文化传播方向)、跨文化传播、文艺美学前沿问题研究、、西方现当代文艺思潮、中国现当代文艺思潮、文化传播与媒介等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