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14 浏览次数: 744

关于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的精神,我校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1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为了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请按照2010年版的《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暂行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的要求,重点考虑灾区受灾家庭的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做好本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上报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17前上报学院

1)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国家助学金:10月17前上报学院。

1)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三、其他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必须是2011年度学校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上一学年的学业评价在班级排名前30%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一个指标,只能1 人获得,严禁拆分。

4、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吴跃进老师处。如未按照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学生处将对推荐指标进行二次分配。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120128

  

附件:

1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一览表.doc

2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3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