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
发布时间: 2011-10-17 浏览次数: 1618

《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

 

《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用人单位了解、考察选拔和录用我校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也是我校向用人单位推荐、介绍毕业生的权威依据。

1、《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综合素质的文字证明,是毕业生求职的重要材料,除规定统一填写内容之外的部分应由毕业生本人按要求用钢笔(或水笔)认真如实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允许留有空白,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部分栏目填写标准:

(1)出生年月:XXXX年XX月,如:1985年11月;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等;

(3)身体状况:良好,一般,较差;

(4)生源地:按毕业生入学前家庭户籍所在地填写,省内毕业生要求填写至县,区一级,省外毕业生要求填写至市一级,如: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此栏非常重要,关系到毕业生档案的寄发;

(5)专业性质:师范,非师范;

(6)学 历:本科,专科;

(7)学  制:五年,四年,三年,两年(专升本学制为两年)

(8)外语水平:国家普通英语四级,国家普通英语六级,国家英语应用能力;

(9)培养方式:统招,定向;

(10)毕业时间:xxxx7,如:20127月;

(11)计算机水平: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国家三级,省级一级,省级二级,省级三级;

3、“获奖情况或技能证书”和“在校期间主要社会实践及社会工作情况”均要由学院毕业生辅导员严格审核, 若未填写满应在空白处加盖“以下空白”印章;

4、“主要课程及学习成绩”栏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 (试行)》,“主要课程及学习成绩”应该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三大模块,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教育课程主要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职业教育课程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必修课、职业教育选修课等。学院教学秘书严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才有效。若成绩栏未填写满应在空白处加盖“以下空白”印章;

5、“说明”栏应统一填写学院具体负责该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推荐表的遗失与补发

《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就业推荐的重要材料,毕业生必须认真妥善保管。因填写错误或遗失后,应立即向学院就业专职人员报告,经学院确认属实批准后,方可补发,工本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