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一二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初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28 浏览次数: 330

关于做好二○一二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初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 2012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展开,现就做好宣传发动、预选报名和初检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范围和基本条件

     我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和2010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男生,未婚。其中,本科毕业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以当年高招办录取名册为准),且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二年级在读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优良、主课无不及格。

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87630日后出生);本科二年级学生不超过22周岁(1989630日后出生)。专升本和音体美特长生不在招飞范围。

身体条件:要求身高:165185厘米;体重:52KG以上;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8以上(报名时可参考E字表0.9以上),未做过激光角膜矫正手术;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色觉:无色盲、色弱。体征:无文身、刺字。

二、实施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

     于初检前一周内完成。各学院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动员身体素质优、学习成绩好、心理素质强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空军招飞选拔。

招飞简章可详查空军招飞网站(http//zhaofei.cgw.cn ),或联系南京选拔中心计划科(电话:025-8087543718205150429,邮箱:nkzfwh@163.com,联系人:王海、王波、陈华亮、崔艳华)。

(二)预选报名

大学生自愿报名,领取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报名地点:校就业指导中心市场信息科(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中心)  电话:88120157

(三)初检工作

在有关地市设立初检站,与高中生初检同步进行。上站大学生须持《报名表》,另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着运动鞋。初步检查合格者确定为预选对象。空军招飞部门不收检测费,检测时间为半天。

(四)初检时间、地点

初检时间  2011年11月11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要求学生提前10分钟报到待检)

初检地点:南昌市西湖区天佑路49号南昌铁路局党干校内

三、相关要求

     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是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培训、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具体措施。履行国家赋予的招飞任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要以对祖国、军队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招飞工作。各学院应着眼全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支持并加强指导,按照空军招飞部门提供的工作安排,分工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动员和鼓励优秀大学生参加飞行学员选拔,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籍审查、“五查”摸底和报名推荐,确保招飞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