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
2011年10月25日下午,音乐学院党委组织全体教工党员在青山湖校区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结合校党委指示精神,音乐学院党委组织全体教工党员重点学习《廉政准则》总则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并引导广大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进一步强化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的政治和责任意识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党内监督。
在学习讨论中,音乐学院党委书记李新庭教授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落实校党委指示精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理念与树立党员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举措,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结合学习要求,他指出当前我院在廉政建设上要重点做好音乐高考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风险岗位与风险点的控制,在招生制度流程上加以完善,参加招生的教工尤其是党员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把好招生工作廉洁关与质量关,并且要以招生工作的公信力扩大我校音乐招生廉洁公正的知名度与社会影响,为推进音乐教育事业的健康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音乐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谢晓滨教授以及其他教工党员还就如何健全招生工作机制、招收到优秀的音乐考生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