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班级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1-10-22 浏览次数: 572

江西师范大学班级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1.班级工作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由各学院组成考评小组,在院党委的主持下进行。

2.先由班级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

3.学院考评小组对班级的自评逐一进行审核(有关记录、检查结果、自评报告等),并根据掌握的有关材料和检查结果给出考评组分,初步确定等级。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班级工作考核登记表》,上报学生处。

4.学校评估小组最后审定,确定考评等级。

5.考评等级划定:80分以上为优良;79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表)

序号

     

分值

1

班级工作坚持德育首位,开展专题活动,思政工作有成效,班级稳定

7

7

4

2

2

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三创一做活动,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5

5

3

1

3

党建工作有成效,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落实、党员发展坚持质量标准

5

5

3

1

4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上交调查报告达100

3

3

2

1

5

执行学校管理规定,制定符合本班实际的学生管理制度,认真填写班级日志

5

5

3

1

6

奖惩分明、素质测评组织严密,违纪处理严明

5

5

3

1

7

遵守三堂一馆等公共秩序,杜绝有损班级、院系、学校荣誉的事件

5

5

3

1

8

班级学生无考试舞弊现象班级学生无受校纪团纪处分

6

6

4

2

9

学风浓、学习成绩优良率60%以上,补考率低年级在5%以内、高年级在3%以内

7

7

4

2

10

班级学生科研创业立项项目和在校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5

5

3

1

11

班级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学术讲座、演讲、知识竞赛等,参加校内外科技、知识竞赛活动等

6

6

4

2

12

班级干部工作负责,严以律己,有威信、工作成效

4

4

2

1

13

积极参加校、院重大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5

5

3

1

14

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寝室卫生合格,争创文明寝室有成效

5

5

3

1

15

班级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考核合格。无盗窃事件,无火灾事故,无打架、斗殴,无打麻将,无赌博

7

7

4

2

16

班级参加校院举行的活动、班级干部参加校院会议

3

3

2

1

17

班级完成校、院布置的各项任务、班级按时按质上报校、院各种材料

5

5

3

1

18

班级学生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3

3

2

1

19

班团支部积极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7

7

4

2

20

班级工作在某方面突出、有特色、有创新

5

5

3

1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

1.基本条件:

(1)有健康的政治风气;

(2)有严明的校规校纪;

(3)有浓厚的学习风气;

(4)有得力的学干队伍;

(5)有丰富的文体等课外活动;

(6)有整洁、美观的学习、生活环境;

(7)有团结互助凝聚力强的班级氛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班团支部未被校团委确定为合格支部;

(2)有考试舞弊事件;

(3)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考核不合格;

(4)班级学生有受校纪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5)班级学生有受到校外单位违纪抄告、影响学校声誉;

(6)班级发生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事件;

2.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在年度考评基础上,从考评分80分以上班级中进行评选,一年一次。

(2)由班级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按学院班级20%推荐指标,向学校推荐,并上报有关考评材料。

(3)学校评估小组审核,评议表决,确定先进班集体上报学校批准。

(4)新生班级建班不到一年,不参加评选,但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

四、表彰与奖励

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学校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并予以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