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07 浏览次数: 363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2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1、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所拍摄的相片及其信息均统一用于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也是学历查询的重要标识,具有高度严肃性、规范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图像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完成。毕业生本人要本着对自己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规范。

2、我校定于122628日对2012届毕业生进行图像采集,其中软件学院及省体校的毕业生在青山湖校区老图书馆前一楼4102教室进行,其他学院毕业生在瑶湖校区名达楼圆厅M301M401教室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学院在拍摄时一定要将毕业生组织好,力争一次性全部拍摄完成。

3、毕业生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照的,应事先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请假,经批准后由学院将名单于1222之前上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先5235)。

4、新华社江西分社负责我校毕业生的图像采集工作,拍摄制作费标准为每人15元,由我处代新华社江西分社收取。请各学院将拍摄制作费以学院为单位存入建设银行(户名:彭闻蓓,账号:5240942020208965),将存款回单于1222前交我处教学信息科。

5、现将各学院待采集图像毕业生名单下发,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29前到教学信息科领取并组织学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一致,身份证填写错误将导致学历证书不能正确链接。请对名单中的缴费情况予以注明,并将确认后的名单于1222前与缴费存款回单一起交我处教学信息科。联系电话:88120269,联系人:彭闻蓓。

6、因本次图像采集新华社要求提交学生的手机号码,请学生登陆“教务在线学生之家”,进入“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校对”页面进行校对,并提交自己的手机号码。

7、请各毕业班级辅导员提前通知毕业生规范着装:拍摄时不要穿与背景相似的蓝色上衣,必须穿有领上衣,不要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不戴首饰,不着浓妆,不佩戴有色眼镜,佩戴眼镜以拍照不反光而且能到眼睛的各部位

8、为使各毕业班级的拍摄能有序进行,要求学生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排队待拍,按名单上的顺序进行拍摄,请每位同学拍照时同时报告摄影师自己在现场登记的拍摄流水号。各毕业班级须指定1名学生干部作为辅助员,配合做好本班级学生拍摄的组织工作并保持拍摄场地安静。

 

学 院

      

人 数

        

摄影机

地 点

音乐学院

08艺术1类(播音主持)

73

12.26下午

13:20--14:00

3号机

M401

08艺术1类(舞蹈学)

48

14:00--14:20

08艺术1类(音乐表演)

29

14:20--14:40

08艺术1类(音乐学)1

56

14:40--15:00

08艺术1类(音乐学)2

58

15:00--15:40

08艺术1类(音乐学)3

40

15:4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