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全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13 浏览次数: 495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全校“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有关学生组织:

2011年,全校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以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坚持党建带团建,找准定位,夯实基础,提升内涵,把握重点,开拓创新,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以优异的成绩纪念中国共青团建团九十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1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校“优秀共青团员”按推报单位团员总数6%的比例评选;

2、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按不超过推报单位团干部总数15%的比例评选;

3、校“五四红旗团委”:4个;

4、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12个。

二、申报条件

(一)校“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条件

1、评选对象

2011年度已进行团籍注册的共青团员。

2、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遵守团内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1级团员能积极参加新生团员合格教育。

2)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坚决拥护并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头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六大精神;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按照“四个新一代”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掌握现代技能,锻炼综合素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在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良好。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八荣八耻”要求规范自己言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品德高尚。2010级团员能积极参与2011年度的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并成为注册志愿者。

3、优先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第一、二项和下列条件(限2011年度具备)之一者,可优先列为候选人。

1)获省级奖励和荣誉者。

2)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一等专业奖学金”者。

3)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文明大学生”及其他奖励和荣誉者。

4)入学前已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低年级团员。

4、直报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第一、二项和下列条件(限2011年度具备)之一者,经团组织考察可直接评选,不占指标。

1)凡在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或紧急关头表现特别突出的。

2)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共青团和教育系统重要荣誉称号、社会影响好的团员。

3)积极参加全国、全省主题教育活动获得重要成绩、社会影响好的团员。

4)在有关竞赛中(“挑战杯”赛,数学建模,电子电脑大赛、校园文化等)获得省级竞赛二等奖(含二等)以上、全国性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秀共青团员”

1)当年专业学习重修、补考或操行排名在本班后三分之一者。

2)当年受团纪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3)团员评议不合格暂缓注册者。

(二)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条件

1、评选对象

1)班团支部委员(含团小组长);学院团委、院素质拓展中心、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组织布置评选申报。

2)各学生组织团支部(总支)委员。在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有关校级学生社团、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公寓建立的团组织,由校团委组织部直接布置评选申报。

3)校团委(含校团委青年信息中心、校素质拓展中心)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组织部直接布置评选申报。

2、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并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头脑;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六大精神,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按照“四个新一代”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学校团委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团委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热爱团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主动,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在同学中反映良好。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积极掌握现代技能,锻炼综合素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良好。

5)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内纪律,响应团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团内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1级团员能积极参加新生团员合格教育。

6)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八荣八耻”要求规范自己言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品德高尚。2010级团员能积极参与2011年度的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并成为注册志愿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1)当年专业学习重修、补考或专业学习排名在本班后三分之一者,操行排名在本班50%以后者。

2)当年受团纪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3)团员评议不合格暂缓注册者。

4)担任团学干部未满一学期者。

5)工作不负责任,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在同学中有不良影响者。

(三)校“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

1、申报方式

各院级团委自愿申报。

2、申报条件

1)班子建设好。院团委专职干部政治觉悟高,能力强,业务精;院团委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或按程序调整充实),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班子成员政治素养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维护团员青年的权益。

2)主题活动好。能围绕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组织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新生团员合格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积极开展素质拓展教育和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大力实施以“挑战杯”为龙头的学生课外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科技创造等活动,促进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大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为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条件;多方面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和济困助学,为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服务和支持;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计划,有创新、有影响;充分发挥党的助手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校团委具体任务,在落实全团、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全省共青团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3)支部建设好。所属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按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团支部设置合理,支部制度健全,正常地开展工作和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团费缴纳和团费使用正常;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程序规范,坚持标准;团员团籍注册及时,团内年度统计准确及时;认真完成好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4)活动阵地好。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大学生骨干培训;积极利用团属阵地做好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办好团内刊物;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基地和有关指导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

5)活动效果好。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新生团员合格教育,取得良好成效。指导学生会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学生社团管理规范,活动正常;素质拓展认证工作规范有序。团的工作、活动在校内外新闻媒体得到正面宣传;团干、团员、青年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评选方法

1)申报材料占30%,由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分。

2)日常工作占30%,由校团委各部门对院级团委日常工作情况予以评分。

3)现场展示占40%,由自愿申报的的院级团委准备一个5分钟左右的视频或PPT等,现场展示本学院团学工作的风采,由校团委组织大众评审团进行现场评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综合申报材料、日常工作、现场展示得分情况评选出学校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委”。

(四)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各学院班级团支部。

2、申报条件

1)班子建设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支委成员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按期换届(或按程序调整充实),支书称职,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好;支委会积极关心团员思想、学习和生活,在团员青年中认可度高;重视团员青年发展工作,团员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团支部“推优”工作及时、有序、到位。

2)制度建设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健全落实好;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组织生活质量高;按时交纳团费;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及时规范。

3)活动开展好。各项活动坚持按主题化要求、长效化目标来组织开展,能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能吸引凝聚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支委会重视开展以理论学习为主的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以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为主的课外活动;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支部工作有特色、有活力、有创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4)支部影响好。支委成员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团支部整体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成绩合格(支委成员平均良好以上);对团员青年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发挥团员青年模范作用,递交入党申请书踊跃,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团支部组建不足一年者,不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准备,按照申报名额和条件的要求,在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充分酝酿评选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确定行推荐候选人名单;要将此次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工作影响的一个良好契机。

2、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进入团员个人档案。“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一式两份,电子版直报团委组织部备案,纸质版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一份交校团委存档备案,一份留学院团委存档备案。

3、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其中申报单位的“主要工作成绩简况”主要列出2011年度共青团工作获得上级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并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标题用三号加粗中宋字体,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体)。《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1份,经学院党委审核后于2012417前统一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同时通过邓婧OA报电子版)。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2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32011年度校“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

5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doc

6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doc

                       

 

                            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