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泰豪杰出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17 浏览次数: 339

关于在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

“泰豪杰出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回报社会,鼓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追求卓越,营造“勤奋、好学、合作、竞优、乐观、向上”的文化与氛围,2008年起,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泰豪杰出学生奖”,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为我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优秀毕业生,今年是第五届。经学校与泰豪集团联系,第五届“泰豪杰出学生奖”的评选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此次评选及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毕业班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下列方面之一有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1)参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制作等课外科技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2)参加各种学习、宣传、文艺、体育等竞赛活动,获省级以上荣誉获奖励。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受省级以上表彰集体的核心成员。

4)有发明、创造、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学习勤奋,成绩特别优秀。

7)见义勇为产生重大社会反响。

8)其他突出表现。

三、奖励名额及奖金额度

1、每学院(含初等教育学院,不含高职学院、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推荐1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参加差额评选。

2、“泰豪杰出学生奖”获得者10名,每人奖励证书1本及人民币10000元。

3、另设提名奖若干名,每人奖励证书1本及500元纪念品1份。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518日——522日,宣传、报名阶段。毕业班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学生根据条件自愿报名。

2523日——528日,学院遴选阶段。学院组织公开评审,确定一名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

3529日——64日,学校进行初审。根据候选人各项条件取前16名在校园范围内进行公示,为期5天;无异议后进入到网络投票环节。

465日——611日,网络投票环节。16名候选人事迹材料在校园网和泰豪网上同步展示并接受全校学生的投票。

5619日(待定),决赛暨颁奖环节。根据候选人表现评出十名“泰豪杰出学生奖”和六名“泰豪杰出学生提名奖”并进行现场表彰。

五、注意事项

1、纪律要求。按泰豪集团要求,为保证评选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各学院应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在整个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时间要求。未按时上报材料的或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主动放弃或取消参评资格。

3、材料要求。《泰豪杰出学生奖申报表》(后附)、候选人单行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书写)、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纸质稿、A4纸)、近期生活照1张(7寸电子稿)及学院具体选拔方案或选拔过程报告(纸质稿,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于528日下班前一并报学生处管理科。

4、分值比例。初审占30%,网络投票环节占20%,总决赛现场成绩占50%。采取百分制。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 2012 年泰豪杰出学生奖申报表.doc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