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2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26 浏览次数: 591

关于推选2012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的通知

 

校友是母校的宝贵财富,是母校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可靠的支持力量。学校的建设发展凝聚着几代师大人的智慧和心血,离不开校友的热心支持和无私奉献。为了更好地适应我校校友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广大校友的联络,促进学校和广大校友的共同发展,学校决定每年以自愿和高效为前提,聘请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担任校友联络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和人数

1、范围:江西师范大学应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

2、人数及要求:以班级为单位,每个毕业班推选1名,学院审核上报。学院应注意综合考虑所推人员分布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或省内11个不同地市,原则上不得集中在同一地市。

  

二、聘任条件

1、具备三年以上本校学习经历,了解母校历史沿革有关情况;

2、在校期间有社会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热爱母校,热衷于校友工作,身体健康;

4、团结同学,与同学关系融洽,凝聚力较强;

5、正常毕业并已有较稳定的职业。

 

三、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校发布通知;

2、各院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报名(525——611);请各学院611前将本院2011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登记表(附件一)纸质版交至青山湖校区指挥塔楼104室,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通过0A发送唐婷邮箱,联系人:唐婷  联系电话:88507572  13970989076

3、校友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615前完成);

4、校友工作办公室将合格人选报学校审批(620前完成);

5、学校与各学院被聘校友联络员签订聘任协议,并在毕业典礼上正式颁发聘书。

 

四、校友联络员的权利和义务

1、工作职责:传播母校信息、报送校友业绩、联络校友感情、弘扬师大精神。

2、权利:

1)可优先获得最新的各地校友资料信息和母校信息;

2)每年获赠母校相关的资料、杂志和刊物;

    3)优先受邀参加各地校友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4)受邀参加母校组织的校友走访活动;

3、义务:

1主动联系本班级同学和分配在当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2及时加入母校建立的校友联络员QQ群并积极交流;

3积极参加本地校友会工作,介绍、组织当地工作的母校毕业生参加校友会活动,广泛收集校友动态,及时向学校校友办通报或投稿;

4)了解、收集校友关于母校和原所在学院建设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5保持与母校校友工作办公室和原所在学院的联系,及时提供校友工作变迁、通讯联系方式变更、职务职称晋升、立功获奖等信息。

 

五、聘任管理

1、校友联络员的聘期为三年,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可以续聘。

2、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校友联络员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并将校友联络员情况及联络方式通报各地校友会。

3、对有突出贡献的校友联络员,学校将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在校友网站和刊物中进行宣传介绍。

4、对于确有原因未能完成任务的校友联络员,经报请学校同意后,可解除聘任,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本人并在有关渠道公布。

附件一:江西师范大学2012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