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做好今年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分配
1、资助对象: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表现良好的贫困大学生。
2、名额分配:全校共资助5580名。本次国家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
三、奖励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次。分春秋季两次发放。
四、评选程序
1、9月26日—10月13日,学院组织各班召开班会,宣读资助通知,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议后向学院推荐,学院评议小组在初选名单的基础上评议确定推荐名单,指导学生填写表格,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10月14日上午10时前,学院将候选人材料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10月15日,学生处汇总材料后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10月20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上报名单,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材料。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1份,用A4纸打印。请按年级、专业、学号的顺序装订成册。
2、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稿。
3、上述材料请于10月14日上午10点前报(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跃进。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班级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国家助学金一个指标,只能1 人获得,严禁拆分。
3、请各学院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推荐,不能贻误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审批表填写必须规范,除签名外要求全部打印,打印的格式、字体和纸型要与样表一致。
七、未尽事宜请垂询:吴跃进 88120147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半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