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15 浏览次数: 1252

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西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有关学生组织:

2012年,全校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十二五”时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找准定位,夯实基础,提升内涵,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全体青年学生投入“振兴师大,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争做“四个新一代”。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2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并在评选的基础上,结合2012年度工作,向团省委推荐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学院12个;

2、校“优秀共青团员”按推报单位团员总数6%的比例评选;

3、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按不超过推报单位团干部总数15%的比例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校“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条件

1、评选对象

2012年度已进行团籍注册的共青团员。

2、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遵守团内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2级团员能积极参加新生团员合格教育。

2)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坚决拥护并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头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六大精神;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按照“四个新一代”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掌握现代技能,锻炼综合素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在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良好。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内纪律,响应团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团内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2级团员能积极参加新生团员合格教育。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品德高尚。2012级团员能积极参与2012年度的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并成为注册志愿者。

3、优先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第一、二项和下列条件(限2012年度具备)之一者,可优先列为候选人。

1)获省级奖励和荣誉者。

2)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一等专业奖学金”者。

3)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文明大学生”及其他奖励和荣誉者。

4)入学前已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低年级团员。

4、直报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第一、二项和下列条件(限2012年度具备)之一者,经团组织考察可直接评选,不占指标。

1)凡在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或紧急关头表现特别突出的。

2)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共青团和教育系统重要荣誉称号、社会影响好的团员。

3)积极参加全国、全省主题教育活动获得重要成绩、社会影响好的团员。

4)在有关竞赛中(“挑战杯”赛,数学建模,电子电脑大赛、校园文化等)获得省级竞赛二等奖(含二等)以上、全国性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秀共青团员”

1)当年专业学习重修、补考或操行排名在本班后三分之一者。

2)当年受团纪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3)团员评议不合格暂缓注册者。

(二)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条件

1、评选对象

1)班团支部委员(含团小组长);学院团委、院素质拓展中心、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组织布置评选申报。

2)各学生组织团支部(总支)委员。在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有关校级学生社团、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公寓建立的团组织,由校团委组织部直接布置评选申报。

3)校团委(含校学生团工委、团委青年信息中心、校素质拓展中心)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组织部直接布置评选申报。

2、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并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头脑;忠诚党的事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六大精神,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按照“四个新一代”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学校团委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团委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热爱团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主动,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在同学中反映良好。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积极掌握现代技能,锻炼综合素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良好。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内纪律,响应团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团内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2级团员能积极参加新生团员合格教育。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品德高尚。2012级团员能积极参与2012年度的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并成为注册志愿者。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1)当年专业学习重修、补考或专业学习排名在本班后三分之一者,操行排名在本班50%以后者。

2)当年受团纪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3)团员评议不合格暂缓注册者。

4)担任团学干部未满一学期者。

5)工作不负责任,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在同学中有不良影响者。

(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各学院班级团支部。

2、申报条件

1)班子建设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支委成员配备得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按期换届(或按程序调整充实),支书称职,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好;支委会积极关心团员思想、学习和生活,在团员青年中认可度高;重视团员青年发展工作,团员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团支部“推优”工作及时、有序、到位。

2)制度建设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健全落实好;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组织生活质量高;按时交纳团费;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及时规范。

3)活动开展好。各项活动坚持按主题化要求、长效化目标来组织开展,能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能吸引凝聚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支委会重视开展以理论学习为主的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以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为主的课外活动;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支部工作有特色、有活力、有创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4)支部影响好。支委成员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团支部整体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成绩合格(支委成员平均良好以上);对团员青年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发挥团员青年模范作用,递交入党申请书踊跃,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团支部组建不足一年者,不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准备,按照申报名额和条件的要求,在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充分酝酿评选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推荐候选人名单,不得任意增加评选指标将此次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工作影响的一个良好契机。

2、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进入团员个人档案。“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一式两份,打印纸质版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一份交校团委存档备案,一份留学院团委存档备案。

3、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其中申报单位的“主要工作成绩简况”主要列出2012年度共青团工作获得上级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并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标题用三号加粗中宋字体,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体)。《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1份,经学院党委审核后于2013322前统一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同时通过邓婧OA报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请各班团支部于2013年3月18日(周一)前将本班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学院团委办公室(Y207)。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

2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3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4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doc

5江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