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08 浏览次数: 477

关于做好2013年“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接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通知,今年我校“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和奖助对象

(一)奖项设立

1、一等奖学金20人,3000/人。

2、二等奖学金20人,2000/人。

(二)奖助对象

1、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在籍本、专科学生。

2、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良的在籍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尊师爱校,注重文明礼貌,道德品质优良。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1、一等奖学金申报者要求上一学年评价结果名次列全班前15%并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二等奖学金申报者要求上一学年评价结果名次列全班前30%且家庭经济困难。

3、一年级学生申报以上奖项要求高考总分超过重点录取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三)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四)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48412,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推荐,推荐材料请按排序上报。

2413-14日,学院审核,确定名单后申报者填写《“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务必按时间、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二)按基金会要求,候选人须上交如下材料(各一式两份):

1、“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务必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如实、逐项填写,所有内容都须手写,不得电脑打印、植字。

2、上学年个人成绩单。(在确定人选前应认真核查被推荐学生的各科成绩,分数太低或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作为候选人上报。候选人成绩单由学院按实出具,经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

3、所获校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

4、各年级材料请在412下午17:00前交学院瑶湖校区Y207办公室。咨询电话:88120176

 

附件:

1福慧慈善基金会2013年奖(助)学金申请表.pdf

22013年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助)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