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级本科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将组织2012级本科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报名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学生可以跨学科门类申请修读1个双学位。
1、瑶湖校区全日制在籍的2012级本科生;
2、已修读课程补考课程三门(含三门)以下者;
3、已缴清学校规定的各种费用,学有余力者。
二、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2013年6月25日—7月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学校“教务在线”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2013年7月4日—7月5日,双学位专业开设学院进行网上审核。
3.教务处审批录取:2013年7月6日—7月8日,教务处根据学院审核情况进行审批录取并在“教务在线”公示录取名单。
4、志愿调整:2013年7月9日—7月12日,对报名人数不足不能开班的双学位专业进行志愿二次调整。
5.缴费:2013年8月25日之前,将学费存入学校统一下发的建行卡上,财务处统一代扣。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开课时间:2013年9月22日开始上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周末或晚上集中上课。
四、享受待遇:学生修完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外语水平达到规定要求,双学位必修课程补考四门(含四门)以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单独发放“辅修专业毕业证明”及学士学位证书。双学位课程合格取得的学分,可冲抵主修专业的相关任意选修课程学分。
五、开设双学位专业
序号 | 开办学院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1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学士 |
2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文学学士 |
3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学士 |
4 | 政法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学士 |
5 | 政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学士 |
6 | 政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法学学士 |
7 | 政法学院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8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地理科学 | 理学学士 |
9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地理信息系统 | 理学学士 |
10 | 心理学院 | 心理学 | 理学学士 |
11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12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历史学 | 历史学学士 |
13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博物馆学 | 历史学学士 |
14 | 财政金融学院 | 经济学 | 经济学学士 |
15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学士 |
16 | 财政金融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学士 |
17 | 财政金融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18 |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 物理学 | 理学学士 |
19 |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学士 |
20 | 城市建设学院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21 | 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22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23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 | 管理学学士 |
24 | 商学院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学士 |
25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学士 |
26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学士 |
27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学士 |
28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网络工程 | 工学学士 |
29 | 传播学院 | 新闻学 | 文学学士 |
30 | 传播学院 | 广告学 | 文学学士 |
31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学士 |
32 | 教育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学学士 |
33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学士 |
34 | 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学士 |
六、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
七、学费收费标准
双学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执行,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按学年收取。为鼓励学生积极报名修读双学位,学校研究决定从2013级双学位开始只收取第一学年学费。如学生中途退出双学位学习,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按规定被取消修读双学位专业资格的,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各双学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文科(文、史、哲)类 3500元/学年
2、文科(经、管、法、外)类 3800元/学年
3、理工(Ⅰ)类 4000元/学年
4、理工(Ⅱ)类 4200元/学年
八、凡在报名系统关闭前保留了报名数据的学生,即视为确定参加双专业双学位的学习并自愿按时交纳培养费。学生若不按时交纳培养费,则会严重影响双专业双学位的教学安排,因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培养费的学生,学校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同时纳入学生本人诚信考核,情节严重者以扰乱教学秩序论处。
2013年6月25日
校发73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