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14届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领导小组机构及考试科目与评定细则办法
为了保证我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圆满完成,依据《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选拔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和《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3〕79号),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2014届推免工作领导小组(9人)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伟民、李新庭
副 组 长:谢晓滨、李艳萍
推免办主任:邹建林
成 员:陈 以、潘子健、韩 柳、黄劭迅
职责:(1)确定报名工作小组人员;(2)确定专业选拔教师(含命题教师和面试教师)的选择范围;(3)确定平时成绩、专业选拔成绩的比例;(4)确定专业笔试涉及的课程科目总数与题目类型;(5)确定专业笔试阅卷审核人员和专业面试监督人员。
二、学生参加推免报名条件
严格执行《江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3〕79号)中规定的遴选条件。
三、考核及选拔办法
为了科学、规范、合理、公平地把推免工作做好,我院特制定2014届推免考试科目与评定细则,制度如下:
1.各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满分100分)
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0):
(1)01(作曲技术理论教学与研究)、02(合唱指挥与教学研究)、03(区域音乐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和声与作品分析》;
(2)04(音乐美学)、05(西方音乐史)、06(中国音乐史)方向考试科目:专业命题写作;
(3)07——14(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方向考试科目:演唱(奏)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4)15(舞蹈)方向考试科目:表演两个不同风格的舞蹈并即兴创编一段舞蹈。
学科教学(音乐)(专业代码:045111)、艺术硕士(音乐)(专业代码:135101)专业报考方向及考试内容参照“音乐与舞蹈学”各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戏剧与影视学(专业代码:130300):
(1)01(影视文学理论与影视文化批评)、02(影视创作与理论)、03(戏曲与文化研究)方向考试科目:专业命题写作;
(2)04(戏剧影视语言艺术)方向考试科目:自备文艺作品演播。
2.总分计算办法:
三年学业平均分与操行平均分(占70%{学业平均分占60%、操行平均分占10%})+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占30%)+加分项目(加分内容严格按照校发《推免研究生加分项目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执行)=总分。(注:操行平均分参照学校操行评定办法)
四、推免工作制度
1. 报名审核制度
(1)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考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和学院的教学干事共同对考生的学业测评成绩审核并签字。
(2)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考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和学院的团委书记共同对考生的操行测评成绩审核并签字;
(3)由学院2014届优秀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最后审查并签字。
2. 专业笔试命题制度
(1)命题教师需按照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题目类型及其他要求进行命题;
(2)各命题教师之间不互通信息,直接把所命题目及答案密封交由研究生干事,研究生干事于考试当天拆封进行组卷;
(3)各命题教师在提供试题时,需要同时提供所命试题的答案及评分标准。
3. 阅卷制度
(1)阅卷教师需在研究生干事办公室,并在研究生干事旁观下阅卷;
(2)阅卷教师在阅卷时和阅卷结束后均不得打开试卷密封线,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阅卷教师阅卷结束后,必须有学院研究生干事就各考生试卷评分的复核签字方为有效;
(4)阅卷审核人员发现阅卷教师的评分与评分标准不一致,需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阅卷教师依据评分标准修改评分并进行修改评分的签名,当阅卷教师拒绝修改评分时,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另外选取3名教师共同重新评阅试卷。
4. 面试制度
(1)面试人员由面试教师、研究生干事组成,面试教师负责专业考核,研究生干事负责召集考生和记录考生对问题的回答;
(2)面试教师在考生回答面试时,对考生进行任何提问、提醒及表明态度的语言均属违规行为,违规教师就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的统计范围;
(3)面试教师在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时,与其他面试教师商量面试成绩、参看其他教师所评定的面试成绩的行为均为违规行为,违规面试教师所给的面试成绩全部不计入面试成绩的统计范围;
(4)面试教师需按照学院统一制度的面试成绩单以书面形式提供面试成绩并成绩单上签名,面试教师未签名的成绩按无效成绩处理。
5. 成绩统计与公布制度
(1)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及选拔总成绩的统计均由研究生干事负责;成绩在上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前不得向任何人员公布或传播;
(2)研究生干事在复核专业笔试成绩时,不得拆开专业笔试试卷和答卷的密封线;
(3)在学院公布选拔总成绩前,阅卷教师、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传播考生的专业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
(4)阅卷教师、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推免工作结束后传播各阅卷教师和面试教师的评分情况;
(5)选拔总成绩及排名在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才能对外公布。
6. 查分制度
(1)除研究生干事和审核人员及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委托的人员外,任何人(包括考生)不得接触专业笔试试卷和各面试教师的专业面试评分成绩单;
(2)考生需要查分时,必须由研究生干事和学院指定的纪检人员进行,其他人均不得接触专业笔试试卷和专业面试评分成绩单;
(3)查分只能查验分数统计上的错误,不得修改各评分点的评分。
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部署动员:
(1)9月18日-22日以网络形式进行动员;(2)9月23日之前召开学院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报名动员大会,传达学校的推免文件和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个人申请:9月23日——9月25日
3.资格审查:9月26日
4.专业考核:9月29日——9月30日
5.公示推免候选名单:10月9日——10月19日
6.体 检:10月20日(校医院)
7.组织网上报名:10月22日——10月25日
8.组织现场报名:11月初
联系及咨询电话:0791-88120569,13607064199,联系人:黄劭迅
音 乐 学 院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