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发布时间: 2014-09-29 浏览次数: 991

 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填表说明

 

1.本表请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2.标题学年填:20132014。学校:江西师范大学。院系:填学院完整的名称,如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学号用教务在线里的10位数字学号,不需加“20的前缀。

3.出生年月按照“19933月”的格式填写。

4.政治面貌在“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XX民主党派”中选择一个填写。

5.民族填“汉”、“藏”等,后面不要加“族”字。

6.入学时间按照“20139月”的格式填写。

7.学制统一填“四年”或“五年”。

8.成绩排名2013级学生填综合素质考评排名,其他年级学生填学业排名。

9.“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栏统一在“是”后面的方框内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打钩。

10.必修课的门数和及格以上的门数必须相等。

11.“如是,排名”栏填写和“成绩排名”栏一样的内容。

12.家庭户籍栏在相应内容的方框内用黑色水笔打钩。

13.人均月收入=家庭月收入/家庭人口总数(小数点后取一位,四舍五入)

14.收入来源一般填工资、经商、务农、务工等。

15.家庭住址一律从省份开始填写,直到具体的门牌号。邮政编码填家庭住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16.大学期间获奖的日期按照“20139月”的格式填写。按照获奖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填写。最多填写3项。

17.奖项名称按照荣誉证书内页的内容进行填写。如内容较多,可分两行填写,不得超出方框。没有获奖不需填无。

18.颁奖单位按照荣誉证书落款的公章内容进行填写,写不下可分两行填写。

19.申请理由:字数不能少于200个字。不能超出给定的空间。段落开头空两格,不要以“尊敬的领导:”开头。重点写学生本人在大学期间取得的各项成绩,参与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不要重点谈自己家庭困难情况。结尾不需要“此致敬礼、敬礼、谢谢”等字样。

20.推荐理由不少于100字。段落开头空两格。签名处手签。推荐理由和签名的笔迹须一致。内容应对学生的综合情况有较为全面的描述,不同学生的内容应体现区别,不能完全相同。

21.院系意见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推荐”,可填写:“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议,一致同意推荐XXX同学作为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段落开头须空两格。签名处手签。院系意见和签名的笔迹须一致。

22.签章处请盖学院行政公章。

23.日期填写应有逻辑性。如:学生申请在前、班主任推荐在后、学院意见最后。且时间中间应有一定的间隔。辅导员推荐和院系意见的落款日期一般为工作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