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论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题讲座课程考核的通知
(校研字〔2014〕89号)
各学院:
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题讲座于12月20日结束(停课),现将课程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考核管理办法》中“旷课三次以上(含三次),不能参加本课程的考核,不计学分,须重修,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次处理” 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将根据课堂考勤结果,公布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即重修的学生名单。
二、课程考核参照以下办法执行。
课程考核采取课堂考勤、课程论文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详见下表。
三、课程考核要求
(一)课程论文撰写要求
1、课程论文选题从15个参考选题中自主选题(见附件1,不要照抄题目,题目自拟),结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课程论文。
2、课程论文必须按照学术论文格式规范撰写,即应该包括标题、内容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课程论文封面见附件2。
3、课程论文须独立思考,在结合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不能在网上复制他人的文章或资料,否则成绩计零分。
4、课程论文如有雷同者,均按零分处理。
(二)课程论文编辑与打印要求
1、正文字号为小四号,字体为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0。
2、论文使用Microsoft Word软件进行文字处理,并用A4纸打印输出。
3、使用统一封面装订,封面格式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1、课程论文由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齐后,制作《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将课程论文纸质稿、电子稿、汇总表在12月23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不受理单独提交课程论文,逾期按零分处理。
2、课程论文答辩拟安排在2014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需答辩的学生名单随机抽取,在答辩前公布。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单位研究生。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