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15年艺术实践工作
一、落实每位学生均有规范的艺术实践分数体系(在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下)
1、每位任课老师在期末考试前进行自己所教学生的教学音乐会。
2、音乐会结束后由任课老师交节目单到学院(教师需在节目单上签名,确认已上音乐会学生),参加了的同学均给基础分80分。
3、学生如果再次参加由学院组织安排的演出或音乐活动(包括学院组织安排各系部开展的音乐活动),每演出一场加一分(叫质量分)。老师自行再次进行自己学生演唱演奏活动属个人教学行为,不予加分,否则会出现管理问题(太差的不能再加分)。
4、要求每位学生必上,不公演。地点在各教室里举行。
二、教学展示星期音乐会(公演) 由各系选择人员上台。
形式:独唱(奏)、重唱(奏)、四手联单、齐唱(奏)、合唱、
合奏、小品、戏剧、朗诵、独舞、双人舞、情节舞、精品音乐会等 。
每场时间:1小时10分钟左右。
为保证老师的教学内容正常进行,3月份刚开学、6月份为期末,所以不便安排多场。均排两场。
1、3月22日—3月29日晚上的教学展示星期音乐会由声乐系组织安排。
2、4月12日—4月19日晚上的教学展示星期音乐会由钢琴系组织安排。
3、4月26日晚上的教学展示星期音乐会由李新荣组织合唱专场。
4、5月10日—5月17日晚上的教学展示星期音乐会由播音、戏剧系组织安排。
5、5月24日—5月31日晚上的教学展示星期音乐会由舞蹈系组织安排。
6、6月7日—6月14日晚上的教学展示星期音乐会由管弦系组织安 排。
7、演出后要交节目单,以便计算学生艺术实践分。
8、办公室注意这个时间演奏厅的使用。
三、40岁以下青年教师音乐会(本年度)
1、每人必须保证30分钟的节目。
2、形式可多样,音乐类老师鼓励以重唱(奏)为主。
3、可自由选择搭配组台。
4、交节目单学院备案(用于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