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改签等有关手续的说明
已派遣到了就业单位或原籍,并已领取了《报到证》的毕业生,若找到了有人事管理权的新用人单位(含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且原单位同意解约或改签的,则可办理改签手续。改签是重新签发报到证,有时间限定,在毕业后两年以内才可以改签,改签程序如下:
(1)、7月1日以后到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电话0791 - 88556969)办理改签手续,需下列材料:
a、原单位(回原籍则为原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签的盖有公章的书面证明;
b、原《报到证》;
c、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
d、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录用函、或接收函(需根据新单位录用毕业生有关的规定提交材料,如市属以下教育系统就业的,则需要其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局盖章才能生效);
(2)、到原单位(回原籍则为原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案
凭改签后《报到证》到原单位人事部门(回原籍则为原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出档案到新用人单位。成功办理了档案暂缓两年转出手续的毕业生将《档案暂缓两年转出申请书》原件和新的《报到证》复印件交就业中心事物办理室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如在7月8日前办理改签手续的,请将新的《报到证》复印件、签了新单位的三方协议书或调档函的复印件交就业中心事物办理室,以便更正新单位的档案邮寄地址。
(3)、迁户籍
凭新《报到证》到原单位的户籍管理部门(回原籍则为原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籍,如户口迁移证还在本人手里而没有到原单位或原籍落户,瑶湖校区的毕业生可到瑶湖派出所凭新《报到证》改迁至新用人单位,青山湖校区的毕业生则到彭家桥派出所办理改迁,然后在有效期内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4)、转党组织关系
到原单位的党组织部门转出党组织关系,然后在有效期内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用人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关系。
(5)、按新用人单位的报到要求,持新《报到证》等材料到新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报到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