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奋斗•青春”——大学生基层
就业人物事迹和视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赣教就办字〔2016〕5号《关于征集“奋斗•青春”——大学生基层就业人物》文件,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发挥更大作用,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宣传,反映当代大学生在基层就业过程中的真实风貌,营造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我校将于2016年4月至5月组织开展“奋斗·青春”——大学生基层就业人物事迹宣传报道活动,现就文稿、视频征集和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作品类型
推选的大学生要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遴选范围包括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推选作品类型分为文稿作品和视频作品。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1.文稿作品。各学院推选不超过3篇。文稿以第三人称撰写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每篇提供6张紧扣人物事迹稿件主题和场景的图片,要求为横向图片,色彩清晰、亮度适中。图片以.jpg格式单独存放,勿插入到word文档内,一并以文件夹提交,文件夹名称统一格式为“学院名称-人物姓名-文稿标题”。
2.视频作品。作者不限个人或集体,都可提交作品,同一人可提交多个作品。内容要求真实,表达准确,生动具体,讲述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故事,体现出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符合视频作品创作规范,突出可视性,能够给大学生就业工作带来思考和启发。
创作形式不限,可以是手机自拍作品、独立创意制作的微电影等作品,也可以是剪辑作品。同时提供该视频内容简介及画外音等文字电子稿,一并以文件夹提交,文件夹名称统一格式为“学院名称-作者-作品名称”。
3.视频作品时长和格式要求
(1)时长要求:2-5分钟之内;
(2)格式要求:
a.大小: 不超过500M;
b.格式:rm、rmvb、wmv、avi、mpg、mpeg、mp4
c.尺寸:720*576 或者1280*720或者1920*1080
4.关于版权
学校及省就业办只用于宣传展示和资料保存,不会用于商业途径,作者版权责任自负。
5.请各学院于2016年6月1日将文稿作品和视频作品的光盘交至招生就业处朱虎平老师,联系电话:88120153。一个学院的作品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上,即各学院只要交一张含文稿作品和视频作品的光盘。
三、有关宣传
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5日,学校对各学院推选的基层就业人物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进行审核、遴选。
校内宣传:
对于经遴选后的优秀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校内以海报、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
省就业办宣传:
学校向省就业办推荐的优秀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经省就业办审核通过后:
1.媒体登载:将在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等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刊登及推送播放。
2.免费下载:将所有人物事迹及优秀视频作品在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网站、校园网站、新职业网站和教育部网站建立链接,供免费下载使用。
3.媒体跟进报道:通过省就业办推荐给《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国家级和省级媒体给予后续跟进报道。
4.证书发放:针对此次活动中各学校推荐的人选及优秀视频原创作者和人物,省就业办将颁发《奋斗·青春--大学生基层基层就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纪念》证书。对提供作品数量多、质量好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发放最佳组织奖证书。
四、作品评选、投票及奖项
省就业办将于2016年9月底开展作品评选,作品评选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届时,作品将在“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网站“奋斗·青春”征集专区刊登与播放,专区有投票按钮,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分别评选出人物事迹文稿及视频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省就业办奖项设置: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项,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奋斗•青春”人物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