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度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12年5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与提高学生体质健康的精神,按照文件要求,今年开始所有在校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计入学生档案,教育部规定年度体质测试成绩不足50分者无毕业证,尤其大四学生注意不得缺项。
现将2013、2014级学生测试时间安排(具体时间见附表)通告给各学院,请各学院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国办发〔2012〕5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各部门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辅导员老师通知到学生务必准时测试,不得请假。
2、代考者双方及无故缺考者,上报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并通报全校。由于替考和缺考对体质测试工作造成延误和干扰,不再安排其补测,成绩记为零分,代考以考试舞弊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3、通知好学生穿好运动服、运动鞋,持学生卡或身份证进行测试,无证或照片和姓名模糊不清者不予测试,以零分计。学生在测试前做好相关准备活动,服从测试老师安排,注意测试顺序:50米跑是第一项、800米/1000米是最后一项,其他项目在馆内刷卡进行。
4、2013级、2014级保健班学生需统一填写教育部制定的附表(附后)并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将申请表和医院证明原件(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由各学院在测试上交至大学体育部,毕业时归入学生档案。未办理上述手续者按正常学生处理,不参加体质测试计零分。
5、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本次测试结果施行责任追究制度,测试数据上报后教育部会安排第三方进行体质测试抽检复查,学生组织和测试工作须协调配合,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
6、青山湖校区的体质检测安排在12月11日(周日)上午8:00开始,测试对象为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所有在校生。先测50米、1000米(男)/800米(女)跑步,之后其他项目放在室内田径馆进行。
联系电话:88120401 陈老师
江西师范大学
2016-10-24
附表:
2016年度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时间一览表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年级 |
2016-11-13(周日) | 8:00 | 瑶湖校区室内田径馆 | 13级播音 |
2016-11-19(周六) | 14:00 | 瑶湖校区室内田径馆 | 13级缓考与补测 |
2016-11-26(周六) | 8:00 | 瑶湖校区室内田径馆 | 14级播音表演 |
2016-12-10(周六) | 8:00 | 瑶湖校区室内田径馆 | 14级缓考与补测 |
2016-12-11(周日) | 8:00 | 青山湖校区室内田径馆 | 13级舞蹈学、音乐表演、音乐学 |
2016-12-11(周日) | 9:00 | 青山湖校区室内田径馆 | 14级舞蹈学、音乐表演、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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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