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征集“奋斗•青春”我校毕业生
基层就业人物事迹活动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征集“奋斗•青春”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人物事迹活动》(赣教就办字〔2017〕2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展现当代大学生在基层就业过程中的真实风貌,营造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我校将于2017年3月至5月组织开展第二期征集“奋斗·青春”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人物事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毕业5年内(2012年9月以来)在基层就业的毕业生。
二、推选范围及作品类型
1.推选的毕业生要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
2.作品类型:推选作品类型为“文稿+图片+视频”(报送的人物事迹既有文字和图片也要有视频)。2016年推选的人物不再参加。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1.文稿。内容包括标题、人物、简介(字数限定在200字以内)、正文(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文稿以第三人称撰写典型事迹材料。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推荐学院做好文字把关。
2.视频。内容真实,生动具体,讲述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故事,体现出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符合视频作品创作规范,突出可视性,能够给大学生就业工作带来思考和启发。视频清晰,播放流畅;创作形式不限,可以是手机自拍作品、独立创意制作的微电影等作品;时长:2-5分钟之内;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格式:rm,rmvb,wmv,avi,mpg,mpeg,mp4;尺寸:720*576或者1280*720或者1920*1080;同时提供该视频内容的画外音文字电子稿。
3.图片。每篇作品提供3张紧扣人物事迹稿件主题和场景的图片,对图片场景做简要说明。要求为横向图片,色彩清晰、亮度适中,可用于印刷出版。图片以.jpg格式单独存放,勿插入到word文档内。
4.以上材料一并以文件夹提交,文件夹名称统一格式为“学院名称+人物姓名+作品名称”。
5.“奋斗·青春”人物推荐表(见附件1)。按照表格备注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6.提交的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可参照去年省里评选的优秀人物事迹样稿(见附件2),优秀视频作品样例(见附件3)。
7.请于2017年5月10日前以电子稿方式发送至416150365@qq.com邮箱。联系人:潘子健,联系电话:88507339。
四、有关说明
1.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15日,学校对各学院推选的基层就业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进行审核、遴选。
对于经遴选后的优秀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校内以海报、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结集成册。
2.学校择优向省就业办推荐优秀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经省就业办审核通过后,汇编成册正式出版;在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等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刊登推送播报;将所有人物事迹及视频作品在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网站提供免费下载使用;通过省就业办推荐有关媒体,后续跟进报道;评选出典型事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3.此次征集作品,学校及省就业办只用于宣传展示和资料保存,不会用于商业途径,作者版权责任自负。
附件1“奋斗•青春”人物推荐表.doc
附件2:基层人物优秀事迹--青春在基层奋斗中绽放光彩.doc
附件3:[央视视频]扎根边疆_曹永祺志愿路上不孤单.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