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典型事例的通知
根据《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典型事例》(赣教就办字〔2017〕3号)文件要求,为大力宣传我校就业工作突出业绩,实施精准帮扶,树立就业工作典型,进一步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面向全校征集帮扶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典型事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范围
典型事例征集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至今。
二、事例类型及要求
1.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转型典型。就业困难群体主要是家庭困难、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群体,也包括求职遇挫不振、家庭特困影响学业和就业、个人素质和能力有欠缺导致就业难等毕业生。事例文本要介绍该生困难情况,重点渲染采取了哪些极富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其重新振作,助其走出困境,最终实现成功就业。
2.帮扶就业的教师典型。包括学校就业工作人员、党员干部、专业教师等。宣传该同志在帮扶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典型事迹,比如:在以专业为背景的行业就业市场拓展上实现新突破的典型;针对本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潜心研究推出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举措从而帮助学生顺利就业的典型;不辞劳苦,悉心扶助就业困难学生脱困就业的典型;引导鼓励毕业生实现基层就业的典型;帮助毕业生实现高端就业实现职业理想的典型等。对帮扶就业的教师典型的宣传要重在实例,生动感人,追求效果。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事例文稿内容包括:标题、简介(字数限定200字以内)、正文(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每篇提供1-2张人物图片,要求为横向图片,图片清晰。
2.按照事例文稿撰写要求,广泛搜集、整理,形成word文档;人物图片以.jpg格式单独存放,勿插入到word文档内;认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典型事例推荐表》;以上材料一并以文件夹提交,文件夹名称统一格式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或教师姓名”。
3.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以电子稿方式发送至416150365@qq.com邮箱。联系人:潘子健老师,联系电话:88507339。
四、有关说明
1.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15日,学校将对各学院推选的帮扶典型事例进行审核、遴选。对于经遴选后的优秀帮扶典型事例,校内以海报、网页、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并结集成册;
2.向省就业办择优推荐。届时,省就业办将推选的帮扶典型事例优秀文稿在江西教育网-大学生就业等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刊登,并向学校推荐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转型典型事例人物和帮扶就业的教师典型人物颁发活动纪念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