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期中考试制度
发布时间: 2017-10-15 浏览次数: 310

音乐学院期中考试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院教学实践效果,加强学生艺术实践的能力,特制订我院期中考试制度:

1、每学期第九周各系部自行组织期中考试;

2、考试周照常上课;

3、期中考试占平时成绩的10%-20%

4、具体考试曲目要求、考试方案由各系部开学第二周拟定,并上交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