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外省)
学校概况: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现有瑶湖、青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370余万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瑶湖校区不设围墙,四周以一条7公里长的瑶河环抱,具有突出的生态人文特色。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个学科(化学)进入ESI全球前1%的,4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 87 个本科专业,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6种,教育部万种新教材5种;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0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品牌专业25个,省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5门。
从2008年起,学校在省内开始按一本线招生;本科生初次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茅,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2011年,学校就业工作成功跻身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50强,2016年成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在七十多年的办学历史中,音乐、美术、广编、体育等特殊专业一直优势明显、成绩突出。
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47年8月,是国内最早建立的高等音乐院系之一;是江西省办学规模最大、办学层次最全、师资力量最雄厚、教学条件最优越的音乐学院;是培养音乐师资和音乐表演人才的重要基地和江西省音乐教育研究的中心。1998年开始招收学科教学方向研究生;“音乐学”2000年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学科,2002年评为江西省本科品牌专业,2006、2011年分别被确定为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学科;2009年新增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11年“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分获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文化艺术与传播”获批二级博士点。硕士研究生涵盖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学科教学、艺术硕士等4个专业15个方向的人才培养,是我省硕士研究生最早及类型最全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唯一培养单位。 2015年被授予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示范类),2016年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联盟牵头学科。
学院现有:
1.“文化艺术与传播”博士点;
2.“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3.“学科教学(音乐)” “音乐(MFA)”两个专业硕士点;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方向)五个本科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117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33人、博士学位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44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音乐学科学术带头人3人,省级骨干教师4人。现有8个系(音乐学系、作曲指挥系、管弦系、钢琴系、声乐系、舞蹈系、播音与主持艺术系、戏剧表演系)、4个部(本科教学部、研究生教学部、艺术实践部、公共音乐教学部)、8个艺术演出团队(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舞蹈团、戏剧表演团、键盘乐团、瓷乐团、合唱团、轻音乐团)。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美学与民族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文学与表演等方面成绩显著。
江西省大学生艺术团挂靠我院。我院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自2006年起承担了八次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举办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足迹遍及江西省近百所高等院校和重点中学,受到广泛好评;瓷乐团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中国红歌会”“中国俄语年”、中央电视台“音乐专题”及出访国外的交流演出,多位教师参加国际音乐节的演出;瓷乐团、舞蹈团参加了2009年中央电视台“宜春月·中华情”中秋晚会的演出;主创的大型风俗民情组歌“赣鄱谣”在国家大剧院演出;我院合唱团代表江西省参加中央电视台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赛、第八届、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央电视台“爱国歌曲大家唱”展演晚会等,均获得优秀成绩;戏剧表演团多次代表江西省参加教育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的演出及比赛并取得了优异成绩;
参加各类演出和比赛成绩斐然。在江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本学院囊括了各门类的一等奖项;2010年江西省首届普通高校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中,我院学生囊括了各门类的一等奖第一名;2012年在教育部主办的第七届全国高校音乐学专业本科生基本功比赛中,团体成绩名列全国前十名,参赛全部选手(三人)均获个人全能奖,并荣获个人单项奖一项;同年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我院舞蹈《朝气蓬勃》荣获专业组全国一等奖;声乐小组唱《那一片红》获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表演(专业组)二等奖;2013、2014年我院教师和学生分别获得第二届、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一等奖、江西省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教育部首届全国微课教学大赛三等奖、江西省高校首届微课比赛一等奖、第四届江西省大学生舞蹈大赛表演一等奖、创编一等奖,第五届江西艺术节(省声乐比赛、省钢琴比赛)摘取了各项目的一等奖;2014年获得江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各项目一等奖,2015年获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专业组一等奖等……
学院将在过去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瞄准前沿,突出特色,力求精湛。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续写学院新篇章,再创学院新辉煌。
联系电话:0791-88507006;学院网址:http://yyxytw.jxnu.edu.cn/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及生源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招相关规定;
2.考生须在本人户籍所在省的报名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跨省报名和考试;
3.文理兼收,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4.报名考试费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8]1547号”文件规定,即每人每专业180元。
考试方式:
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该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专业成绩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该省考生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考试内容:
音乐学院音乐类专业:
1.考试程序:①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注: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三个专业实行全程录像,回校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录像评分(分值为100);②其他专业在外省考点进行现场评分(分值占比为30%)并录像,回校后再根据现场评分成绩按招生计划1:8进行录像评分(分值占比为70%);③各专业均不考视唱练耳。
2.考试内容:
音乐学(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
音乐表演(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
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100):(面试、录像)即兴主持;朗诵;
表演(总分100,注: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录像)朗诵;才艺展示(限歌舞类);即兴表演;
舞蹈学(总分100):(录像)基本功测试、成品舞蹈(不超过3分钟);
舞蹈表演(总分100):(录像)基本功测试、成品舞蹈(不超过3分钟)。
特别提醒: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身高是重要的评分依据。
招生计划与省份:
(注:①各省具体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②参加学校组织专业考试人数较多的省份将适度增加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所报志愿,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注1:以上专业未开展校考而投放计划的外省省份,则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的专业成绩按上述原则录取;
注2:山西省考生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在“文化成绩达线、山西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直至完成计划;
注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艺术类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查。
院校代码、办学地址与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0414
瑶湖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邮编:330022
青山湖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邮编:330027
联系部门与电话: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0791-88120152 88120151(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jxnu.edu.cn/,招生网址:http://zs.jxnu.edu.cn/
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