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3-28 浏览次数: 1683

 

2018年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官网发布略)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拟招收名额

备注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363

28

拟招收人数中含推免生9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国家线

5

拟招收人数中含推免生1

135101

音乐

354

49

拟招收人数中含推免生5

135101

音乐(音乐教育)

354

8

 

135106

舞蹈

国家线

2

拟招收人数中含推免生1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考试。

(一)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所有专业考生均须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分值为3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形式主要为英文文献阅读,现场抽题、考生朗读并回答问题,英文对话等,由学院安排评委老师并组织考试。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专业技能的熟练程度及综合素质等,总成绩为220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展示、笔试或面试提问环节(面试提问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与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及综合素质等,采取抽取题签回答问题的形式,如面试教师认为有必要,可补充提问),具体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日程安排

(一)

序号

项目

时间

地点

(瑶湖校区)

备注

1

报到、资格审查

330

音乐学院Y208办公室

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政审表等

2

体检

330日(常规体检)

3317001200(验血)

校医院

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

3

外语测试、心里测试、专业笔试(针对招生简章中有笔试考试的专业方向的同学)

331

1400开始

音乐学院Y211(考试),Y206(候考)

须全程录像

4

专业考试

41800开始

音乐学院各教室

须全程录像

(二)具体安排为:

3月31日下午1400

外语测试(Y211测试、Y206候考)

心理测试(Y204测试、Y206候考)(外语测试后参加心理测试)

3月31日下午1530

1.作曲与理论组(含合唱与指挥)(地点Y202)(笔试)

2. 戏剧与影视组(Y318)(笔试)

4月1日上午800

1.声乐组(一楼学术报告厅)(面试)

2.器乐组(Y206)(面试)

3.键盘组(Y322)(面试)

4.舞蹈组 (二楼舞蹈房)(面试)

5.作曲与理论组(Y318)(面试)

6.戏剧与影视组 (Y211)(面试)

7.音乐教育(Y202)面试

 

五、专业复试评分标准

复试总分成绩为250分(外语30+专业技能展示或笔试120+面试提问100分)

(一)作曲与理论组(含合唱与指挥)、戏剧与影视组:笔试成绩120分,专业技能展示100

(二)表演组(含声乐、器乐):专业技能展示120分,面试提问100

 

注:1.专业复试中所有笔试的成绩取三位评委老师的平均分

2.专业复试中专业技能展示及面试提问的分数:

评委数<5人的,为所有评委老师的平均分;

评委数≥5人与≤11人之间的,为去最高分与去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

评委数>11人的,为去两个最高分与两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

(其中器乐考试中主专业老师的分数占平均分数的70%

3.评委老师打分表上若有涂改,需由评委在涂改处签上自己的名字

4.考生的最后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六、拟录取

(一)为保证教学质量,所有复试分数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含学术型硕士与专业硕士),若其主专业导师都已带满3人,则依该生意愿自动调入艺术硕士“音乐教育”方向,本人自愿放弃调剂的,将不予录取,缺额部分依该专业考生总分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补充。

(二)录取工作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提出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

(三)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或任一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不占学院指标。

(八)拟录取的考生因故自愿放弃录取的,由学院申请按本专业方向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七、申诉渠道

音乐学院:0791-88120569

校研招办:0791-88120608

校 纪 委:0791-88120026

 

八、复试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和需带的物品,参见“江西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通知书”http://yz.jxnu.edu.cn/s/331/t/1566/a1/6b/info106859.htm

 

本实施细则由音乐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

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示网址QQ676706994,公示网址

http://yyxytw.jxnu.edu.cn/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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