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现有瑶湖、青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304余万册,电子图书330余万册。瑶湖校区不设围墙,四周以一条7公里长的瑶河环抱,具有突出的生态人文特色。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设有23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科技学院),现有1个ESI全球前1%学科,5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87个本科专业。
从2008年起,学校在省内开始按一本线招生;本科生初次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茅,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2011年,学校就业工作成功跻身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50强;2016年获批教育部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7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在七十多年的办学历史中,音乐、美术、广编、体育等特殊专业一直优势明显、成绩突出。
二、学院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47年8月,是国内最早建立的高等音乐院系之一;是江西省办学规模最大、办学层次最全、师资力量最雄厚、教学条件最优越的音乐学院;是培养音乐师资和音乐表演人才的重要基地和江西省音乐教育研究的中心。1998年开始招收学科教学方向研究生;“音乐学”2000年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学科,2002年评为江西省本科品牌专业,2006、2011年分别被确定为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学科;2009年新增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11年“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分获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文化艺术与传播”获批二级博士点。硕士研究生涵盖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学科教学、艺术硕士等4个专业15个方向的人才培养,是我省硕士研究生最早及类型最全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唯一培养单位。 2015年被授予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示范类),2016年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联盟牵头学科。
学院现有文化艺术与传播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学科教学(音乐)专业 、音乐(MFA)专业学位点2个,是江西省音乐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最早、方向最全的培养单位,也是江西省音乐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唯一培养单位。
学院现有教职工121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3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西省文化名家1人、省音乐学科学术带头人3人、省级骨干教师4人,江西省“四个一批”人才2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2人。
学院办学实力雄厚,科研成果丰硕。2017年武汉大学学科排名我院音乐与舞蹈学列全国同类学科第29位,2018年上海软科排名我院音乐与舞蹈学列全国同类学科第15位。学院教师近五年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艺术基金项目8项(其中重点项目一项),教育部、文化部项目5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一百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30余部。
学院先后组建了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舞蹈团、戏剧表演团、键盘乐团、瓷乐团、合唱团、轻音乐团等8个艺术演出团队,另有江西省大学生艺术团挂靠我院。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自2006年以来,先后承担教育部、文化部等国家部委联合主办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共计9次,足迹遍及江西省近百所高等院校和重点中学,受到广泛好评;瓷乐团先后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中国红歌会”“中国俄语年”、中央电视台“音乐专题”等大型活动,并被选派出访国外进行交流演出;瓷乐团、舞蹈团参加中央电视台“宜春月·中华情”中秋晚会演出,主创的大型风俗民情组歌“赣鄱谣”在国家大剧院演出;戏剧表演团多次代表江西省参加教育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演出及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合唱团代表江西省先后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第十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赛、第八届、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央电视台“爱国歌曲大家唱”展演晚会等,均获得优秀成绩。
近年来,我院在各类比赛成绩斐然。在国家级各类比赛中,获第七届全国高校音乐学专业本科生基本功比赛团体成绩全国前十名,参赛全部选手(三人)均获个人全能奖,并荣获个人单项奖一项;获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舞蹈专业组全国一等奖、声乐小组唱表演(专业组)二等奖;获得第二届、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一等奖;教育部首届全国微课教学大赛三等奖;获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专业组一等奖;获得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专业组一等奖等。在省内比赛中几乎囊括江西省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各门类的一等奖项;曾获江西省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江西省高校首届微课比赛一等奖;第四届江西省大学生舞蹈大赛表演一等奖、创编一等奖;第五届江西艺术节各项目的一等奖;江西省首届普通高校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中,我院学生囊括了各门类的一等奖第一名等。
学院将在过去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瞄准前沿,突出特色,力求精湛。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续写学院新篇章,再创学院新辉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考生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二)根据《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要求,具有所报考专业的业务基础,身体健康。
(三)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及生源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招相关规定;
(四)考生须在本人户籍所在省的报名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跨省报名和考试;
(五)文理兼收;
(六)报名考试费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8〕1547号”文件规定,即每人每专业180元。
考试内容和方式: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该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专业成绩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该省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且获得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四、音乐类专业(校考)
1.考试程序:
①舞蹈学、表演(注: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专业实行全程录像,回校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录像评分(分值为100);
②其他专业在外省考点进行现场评分(分值占比为30%)并录像,回校后再根据现场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8进行录像评分(分值占比为70%)。
2.考试内容:
音乐学(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
音乐表演(总分100):(面试、录像)声乐、器乐、钢琴(三门任选一门)。
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100):(面试、录像)即兴主持、朗诵;
表演(注: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总分100):(录像)朗诵、才艺展示(限歌舞类)、即兴表演。
舞蹈学(总分100):(录像)基本功测试、成品舞蹈(不超过3分钟)。
特别提醒:舞蹈学专业身高是重要的评分依据。
五、招生计划与省份
六、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为戏剧影视、健美操、体育舞蹈三个方向培养人才)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所报志愿,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注1:以上专业未开展校考而投放计划的外省省份,要求考生必须获得生源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再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按上述原则录取。
注2:山西省考生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在“文化成绩达线、山西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直至完成计划。
注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艺术类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查。
七、联系方式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电话:0791-88507006、88120330
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 邮编:330027
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瑶湖校区) 邮编:330022
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791-88120151、88120152
地址: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瑶湖校区) 邮编:330022
学校网址:http://www.jxnu.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jxnu.edu.cn
江西师范大学
二0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