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拟招收指标 | 推免指标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370 | 17 | 1 |
130300 | 戏剧与影视学 | 362 | 7 | 1 |
135101 | 音乐(非音乐教育) | 381 | 74 | 4 |
135101 | 音乐(音乐教育) | 383 | 14 | 2 |
135102 | 戏剧 | 362 | 2 | 0 |
135105 | 广播电视 | 362 | 8 | 1 |
135106 | 舞蹈 | 362 | 6 | 2 |
合计: | 128人 | 11人 |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考试。
(一)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形式主要为现场抽题,考生朗读并回答问题。
(二)笔试、专业技能展示(满分120分)
笔试、专业技能展示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专业技能的熟练程度及综合素质等。依据招生目录的要求、根据的不同专业方向,确定学生参加笔试或专业技能展示。具体复试内容详见招生目录。
(三)面试提问(满分100分)
面试提问采取抽取题签回答问题的形式,如面试教师认为有必要,可补充提问。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报到(时间:4月7日9:00-21:00地点:H楼二楼研究生办公室(特殊情况4月7日未能报到的同学,可于4月8日补报到))
(二)复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三)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具体地点见下面分表)
(四)复试具体安排
1. 笔试与外语测试(4月8日)(145人)
(1)作曲、作曲技术理论、指挥、音乐学组(时间:9:30;地点:新艺术楼Y401)(28人)
(2)戏剧与影视组(时间:9:30;地点:新艺术楼Y402)(7人)
(3)外语测试(时间:8:00——结束;地点:H楼二楼展厅(候考:H楼二楼合唱排练厅))
2. 面试(4月8日 14:00)
(1) 作曲、作曲技术理论、指挥组(地点:音乐厅)(9人)
(2) 音乐学组(地点:老艺术楼L201)(19人)
(3)声乐一组(地点:老艺术楼L301)(18人)
(4)声乐二组(地点:老艺术楼L414)(18人)
(5)民乐组(地点:新艺术楼Y401) (10人)
(6)管弦组(地点:新艺术楼Y402)(12人)
(7) 键盘组(地点:新艺术楼Y403)(20人)
(8) 音乐教育组(地点:新艺术楼Y501)(16人)
(9) 舞蹈组(地点:老艺术楼二楼舞蹈房)(5人)
(10)广播电视组(地点:新艺术楼Y502)(9人)
(11)戏剧与影视学、戏剧组(地点:新艺术楼Y503)(9人)
四、专业复试评分标准
(一)复试总分成绩为250分(外语30分+专业考试220分)
作曲、作曲与理论组(含合唱与指挥)、戏剧与影视组:笔试成绩120分,专业技能展示100分
表演组(含声乐、器乐):专业技能展示120分,面试提问100分
注:1. 专业复试中所有笔试的成绩取三位评卷老师的平均分
专业复试中专业技能展示及面试提问的分数,评委数≤5人,为所有评委的平均分;评委数>5人为所有评委去最高分与去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 评委打分表上若有涂改,需由评委在涂改处签上自己的名字
4. 考生的最后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五、拟录取
(一)录取工作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提出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
(二)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 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或任一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六)拟录取的考生因故自愿放弃录取的,由学院申请按本专业方向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补录。仍有缺额的专业,由学院申请转换专业方向指标。
六、申诉渠道
音乐学院:0791-88120569
校研招办:0791-88120608
校 纪 委:0791-88120026
七、本实施细则由音乐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音乐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