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3-25 浏览次数: 10

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1.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略)


  1. 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学习方式

拟招收名额

备注

130100

艺术学

01音乐学(含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配器方向)

国家线

全日制

2


02 音乐学(含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教育学方向)

国家线

全日制

8

已接收推免生1

03 舞蹈学(含舞蹈史论研究、民族舞蹈文化研究方向)

363

全日制

9

已接收推免生2

04 电影学(电影艺术理论方向)

国家线

全日制

5

已接收推免生1

135200

音乐<专业>(MFA)

01 音乐创作(作曲、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方向)

国家线

全日制

6


02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钢琴艺术指导方向)

国家线

全日制

60

已接收推免生6

03 音乐教育

国家线

全日制

12

已接收推免生3

135300

舞蹈<专业学位>

01 舞蹈创作、02 舞蹈教育

国家线

全日制

4

已接收推免生1

135400

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

01 广播电视领域、02 戏剧领域

353

全日制

10

已接收推免生4

03 电影领域

372

全日制

5



  1. 复试内容

(一)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所有专业考生均须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30分,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专业技能的熟练程度及综合素质等,专业测试分值220分,形式为笔试、专业技能展示、综合素质面试等,测试科目见当年的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1. 130100艺术学010203方向,音乐<专业学位>01方向:笔试成绩12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2. 130100艺术学04方向:命题论文写作100分,故事写作与综合素质面试120分;

  3. 135200音乐<专业学位>02方向:专业技能展示12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视唱、视奏、声乐中的自弹自唱等)100分;

  4. 135200音乐<专业学位>03方向:教学设计与说课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音乐表演考试、自选项目等)120分;

  5. 135300舞蹈<专业学位>01方向:舞蹈基本功与三个不同风格的舞蹈片段12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命题即兴舞蹈创作等)100分;

  6. 135300舞蹈<专业学位>02方向:舞蹈教学案例设计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舞蹈基本功、不同风格的舞蹈片段等)120分;

  7. 135400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01方向:自备文学作品朗诵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给定素材情境主持等)120分;

  8. 135400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02方向:台词独白、编创与表演12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声乐表演或舞蹈表演或戏曲表演等)100分;

  9. 135400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03方向:笔试12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内容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每门分值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1. 复试日程安排

注:1.上午:所有考生800-830统一在H楼二楼合唱排练厅候考,830

之前考生必须到;收手机,英语考完后到考场外工作人员处领回)

2.下午:所有考生1330-1400统一在H楼二楼合唱排练厅候考,14

00之前考生必须到;收手机,专业考完后到考场外工作

人员处领回)

3. 未按要求上交手机者及其他电子通讯工具者一律按舞弊处理

  1. 报到

时间:2025311400-170041730-830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H楼二楼研究生办公室

  1. 复试

时间:202541日(周二)(具体时间安排见下面分表)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具体地点安排见下面分表)

(三)复试具体安排

1. 笔试与外语测试

1)作曲、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时间:930;地点:新艺术楼Y401

2)舞蹈学、电影学、电影领域(时间:930;地点:新艺术楼Y402

3)外语测试(时间:800——结束;地点:H楼二楼展厅

2. 面试(411400

1) 作曲、作曲技术理论(地点:音乐厅)

2) 音乐学组(地点:老艺术楼L201

3声乐一组(地点:老艺术楼L301

4声乐二组(地点:老艺术楼L414

5民乐组(地点:新艺术楼Y401

6管弦组(地点:新艺术楼Y402

7) 键盘组(地点:新艺术楼Y403

8) 音乐教育组(地点:H楼三楼会议室)

9) 舞蹈、舞蹈学组(地点:老艺术楼二楼舞蹈房)

10)电影学、戏剧与影视(广播电视领域、戏剧领域)组

(地点:新艺术楼Y502

11)戏剧与影视(电影领域)(地点:新艺术楼Y503


  1. 拟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三)其他要求

1. 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 拟录取的考生因故自愿放弃录取的,由学院申请按本专业方向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补录。仍有缺额的专业,由学院申请转换专业方向指标。


  1. 公示网址

https://yyxytw.jxnu.edu.cn/


  1. 申诉渠道

音乐学院:0791-88120569

校研招办:0791-88120608


  1. 本实施细则由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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