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本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专业人才、创新人才的选拔力度,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接收推免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切实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专业方向接收名额
学科(专业方向、领域) | 拟接收名额 |
艺术学(学术学位):音乐学 | 2人 |
艺术学(学术学位):舞蹈学 | 2人 |
艺术学(学术学位):电影学 | 1人 |
音乐(专业学位) | 19人 |
舞蹈(专业学位) | 3人 |
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 | 3人 |
实际录取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备案的人数为准。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的202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推免资格经本科院校公示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生效;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学术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强,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学术发展潜质;
5. 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材料
1. 个人简介(含基本信息、学习经历、专业方向等);
2. 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部门公章);
3. 在学期间课外实践活动、获奖或突出表现等证明材料;
4. 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考核合格后提交)
5. 其他可证明自身专业能力的材料(如学术科研成果、原创性艺术成果等)。
注:本院考生可不提供以上材料。
五、接收程序
1. 系统报名:推免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填报本院志愿。
2. 材料审核: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考核名单。
3. 考核通知: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考核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
4.专业考核:学院组织考核,评委独立打分。考核内容参考《江西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项目。
5. 成绩计算:考核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6. 录取:考核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7. 公示:考核合格考生按成绩排序后报学校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8. 签署协议:被录取考生与学院签订协议。获得录取后不得因就业、参军、考公务员、出国、报考他校硕士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
六、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2027年10月9日(周五)14:00
考核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音乐厅
七、监督与申诉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接收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考生如对考核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咨询电话:0791-88120569
联 系 人:黄老师
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2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