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14 浏览次数: 348

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联办院校:

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表彰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就业技能,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根据《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决定开展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20111017日至1020日,学院在公告栏、班级QQ群或学院网站上公布《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附件一),以班级为单位评选优秀毕业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二)。

第二阶段: 20111021日至1023日,学院对照《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附件一)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 20111024日至1028日,学院在公告栏、班级QQ群或学院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不少于三天)。

第四阶段: 20111029日至1031日,各学院将《江西师范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二)、《江西师范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三)及相关评选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就业中心就业管理科,同时将《江西师范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三)的电子文档发就业中心张而军老师OA

第五阶段:2011111日至1110日,学校对学院上报的评选材料进行审批,颁发荣誉证书。

二、注意事项:

1、评选优秀毕业生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在毕业生中传达通知精神,认真仔细按照《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附件一)执行。

2、加强宣传,以评选优秀毕业生为契机,积极鼓励在校生认真学习,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和就业信心。

3、本次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紧凑,各学院要尽早宣传,抓紧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评选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优秀毕业生的补报申请。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一:江西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doc

附件二:江西师范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